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用砂型干燥炉的能耗分等和可比单耗计算方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铸造用干型砂的砂型(芯)干燥炉和树脂砂的砂型(芯)表干炉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 GB/T 2589-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/T 2587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/T 17195 工业炉名词术语 3 能耗分等 3.1 砂型干燥炉按其可比单耗分为一等、二等、三等。可比单耗达不到三等的属等外。 3.2 砂型干燥炉可比单耗分等见表1。 表1 砂型干燥炉可比单耗指标
3.3 砂型表面和砂芯的残余水分应小于0.4%,在距表面30mm处取样测定。 4 可比单耗计算 4.1 砂型干燥炉的可比单耗是统计期内每吨砂型(芯)的平均可比单耗,按式(1)计算:…………………(1) 式中: ——统计期内砂型平燥炉可比单耗,kg标准煤(kgce)/t砂型(芯)重量; Qdi——统计期内该炉所用燃料的低(位)发热量(以实测为准,如确有困难可按表2选取),kJ/kg或kJ/Nm3; Bi——统计期内该炉每炉燃料消耗量,kg或Nm3; Wi——统计期内该炉每炉电消耗量,kW·h; ——统计期内该炉最大产品系数,见表3和表4; ——该炉燃料系数,见表2; ν——该炉容积系数,见表5; Gi——统计期内该炉每炉合格产品重量,t; 合格产品重量Gi按式(2)计算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 式中:G1i——统计期内每炉合格砂型重量,t; G2i——统计期内每炉合格砂芯重量,t; 4.2 合格砂型和砂芯重量应以实测为准,如确有困难,可按产品工艺中型砂配比或其他方法求出。 表2 所用燃料的发热量和燃料系数
表3 砂型尺寸系数
表4 砂芯尺寸系数
表5 砂型干燥炉容积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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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南通华环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1-5-13 |